南方公司又一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审结

发布日期:2020-12-09 发布来源:办公室 阅读量:1,448次

2019年7月,一辆非法营运轿车在公司所辖纳黔段发生单车交通事故,造成车内两名乘客死亡、其他乘客不同程度受伤。今年7月,死者家属以高速公路公司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为由,向叙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公司与车辆驾驶员承担连带责任,共同赔偿死者方近200万元。

公司应诉后,与代理律师一同积极准备、认真应对。近日,叙永县人民法院对公司本宗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审结,认为该案作为一则交通事故案件,公司安全管理无过错,因此驳回了原告方对公司的诉讼请求,公司不承担此次事故任何责任。